《 注意事宜 》 

一般注意事項

1. [活動流程細節]提前告知中心工作人員,以利技術支援前置與配合。請註明舞台走位與曲目氛圍,使用麥克風之種類與數量,及其他相關器材使用時機等事宜。 

2. 如需張貼海報文宣,請使用立式看板。中心備有透明大小海報立架五座,木質雙面立式看板四座,三折式雙面木立板四組。運用大理石或木質牆面張貼文宣,須使用隱形透明膠布,禁止使用雙面膠、泡棉膠或圖釘。活動結束後,請撤除乾淨,不得殘留。

3. 中心備有會議長桌十五條,搬運時請注意門面寬度與天花板高度,並小心不得污損桌面。另備有各色桌巾可供運用,如有髒污請清洗後歸還。

4. 中心備有藍絨活動舒適座椅68張,輕便黑色折疊椅50張,可擴充廳內座席容量,或運用於聖言一樓廊聽。

5. 請愛護展演中心內部裝潢與油木牆面,最忌搬運物品時刮傷。搬運大型物件,可由中心左側小貨車出入斜坡進入後台口卸貨。

6. 使用單位活動相關物品,可暫時存放於入口售票亭處,貴重物品可暫時存放口譯間。

7. 使用者如招待記者,請知會本中心,如需拍照或錄影,請佩帶工
作識別證。

聖言一樓廊廳/展演中心迴廊使用注意事項

1.佈置會場或張貼文宣,請用透明隱形膠布為之,禁用雙面膠布與圖釘。活動後須拆除乾淨,恢復原貌。

2.展演中心地下迴廊嚴禁排演,並禁止飲食,以維場地設施。

3. 夜間使用聖言一樓廊廳,活動結束後,門戶請記得關鎖。中心桌椅
物品請歸還至SF115演員化妝室。

主廳注意事項

1.展演中心嚴禁飲食,不得吸煙或嚼食檳榔,以維設施潔淨與安全,並避免污損椅座與地毯。演出者與工作人員,請至廳外飲食,感謝您的配合!

2.使用團體進行會場佈置,不得變動中心原有設施,如需加掛物品或設備,須先徵詢館方同意,始得為之。

3. 於舞臺面及其週緣擺置桌椅或講台,務必離地水平搬移至定點,切忌拖拉刮損舞台面或地板,違者扣留保證金或付費修繕。 

4.舞臺布幔與白色天幕,禁止釘貼文宣標示,並嚴禁拉扯舞臺布幔。懸吊空桿可吊掛裝飾品或文宣,建議以透明釣魚線垂掛物件,並考量懸掛位置是否妨礙燈光投照,請注意光照熱度等安全事宜。

5.活動主題布條建議張掛於音響貓道,即鏡框口上緣,使用者須知會中心人員始得前往懸掛,並須注意自身安全。

6.觀眾席舒適椅座請珍惜使用,所附會議小檯面用畢復原。與會者不得攜帶危險物品進入本廳,以維公眾安全。

7. 佈置會場與活動善後,請把握時間有效執行。

演員化妝更衣室使用注意事項

1.化妝用燈與室內空調,不用時務請關閉,以珍惜資源。

2.桌檯、椅座、與盥洗相關設施,請珍惜使用,並保持整潔。請勿沾污或刮傷椅墊,並禁止坐在化妝臺上。

3.非工作人員請勿進出演員化妝更衣室,以維使用者隱私與安全。[技術注意事宜]

懸吊與後臺注意事項

1.升降燈桿時,須朗聲高喊:「升桿!」或「降桿!」通知舞臺上人員疏散。本中心空桿安全承載活載重為500公斤。

2.各式道具可置放於後臺儲藏空間,並請自行保管,且不得妨礙安全疏散動線。

3.非演出活動工作人員,不得擅自進出後台區,與演員等候化妝更衣室,以維演出者隱私與安全。

舞臺使用注意事項

1.大型佈景與道具,可由舞臺右側車道大門(寬220公分,高265公分)    進入後臺。斜坡車道位於淨心堂後方,路窄坡陡,請注意裝卸安全。    大型道具請離地搬移,謹防刮傷地板與舞臺面。 

2.舞臺面可用有色膠布或螢光膠標示定點,禁用雙面膠固定裝飾物。

3.舞蹈演出請使用者自行拼貼黑色舞臺橡膠地板,以維舞者演出安全。

4.佈景設計與製作,須考量安全性與中心舞臺確實容量,請注意車道大門與舞台牆柱寬窄限制。前舞臺各出入走道之運用,以不影響觀眾逃生動線為原則。

5.演出如需點煙或運用燭火,請作好安全防護,並勿燃燒過久。切忌    燭火直接接觸舞臺、地板、椅座、或木扶手,避免損壞中心設施。

6.活動結束即可著手拆臺撤場,大型道具,請自行清理,以免影響下一個使用團體。

音響操作注意事項

1.麥克風測試,請直接發出聲音,切忌吹氣或拍打麥克風頭!嚴禁空
中丟傳麥克風。

2.開啟或關閉音響主機電源,需徵求中心工作人員同意。按下主機總
電源開啟鈕,音響系統各機組自動循序啟動。音響輔助輸出混音主
機用畢,各推桿需歸零。最後,按下總電源關閉鈕,各機電源自動
依前後級反向順序,逐一關閉。

3.觀眾席環舞臺底牆,與後臺牆面,計有十二路麥克風線路插孔。插
接麥克風線時,音響控制臺對應頻道,推桿應先歸零,以防止噪音,
並維護操作安全。

4. 會議與口譯系統需先架設子機,再開啟主機電源。不知名之鍵盤按
鈕,請勿擅自撥弄,以免破壞原有設定或毀損設備。

5.本廳所有電器設備,演出單位不得自行改裝,且不得私架各種器材
或自行接電,應先徵詢館方意見。若因此釀成意外並毀損器材,使
用者須賠償所有損失,並負全責。

6. 中心所有器材、配件之應用,需於彩排前幾日,事先告知中心工作
人員,以利前置作業。臨場突然要求提供任器材,恕難配合。

7. 如需使用平台鋼琴,請派員5~6人一起推琴上台。如需調音,請使
用者自行找專業人員處理。

燈光技術操作注意事項

1. 中心舞台平面圖,燈光迴路配置圖,懸吊燈桿布幕配置,以及主廳
空間尺寸等技術資料,可向中心索取,或上網下載。 

2. 未經本中心同意,演出單位不得自行進出主控室,貓道,以及機電
房。演出團體隨團技術人員,經核可後可進出技術區域,並須注意
自身安全。請由中心人員引領上貓道調燈或懸掛物件,並確實注意
安全。假使不慎發生意外,演出單位需自行負責。

3 硬體設備技術操控,中心專屬技術人員可協助進行。使用團體隨團
技術人員,需具備專業技能始得從事技術操作。開關使用儀器設備,
務必洽詢中心技術人員,請依中心人員指導行事,充分瞭解安全注
意事宜。 

4. 表演單位最遲請於活動一週前,繳交舞台佈局走位,或燈光設計說
明圖面,並說明特殊需要,以利燈光整調。演出團體至少需與中
心工作人員安排一次技術協調,與一次技術彩排。專業團體請出具
設計文案,與中心人員協調技術配合事宜,以達到預期演出效果。 

5. 觀眾席平台牆面或底部環舞台處,附設相關迴路插座,供燈具架設,
或多媒視訊影音傳輸。

6. 本廳所有電器設備,演出單位不得自行改裝。不得私自架設各種器
材,或接電,如因此造成意外或毀損,使用者須負擔一切損害賠償
責任。

7. 演出單位如需加掛燈具,須徵得中心工作人員同意,且必須考量懸
掛桿安全載重500kg,切忌超重。務須配合本廳用電安全負荷(110v
×800安培=88kw)總負載功率上限。舞台用電瓦數每一調光器單一
迴路上限為2.4kw,請注意用電安全。

8. 演出完畢,由中心管理人員陪同檢查場地設施配備,確認歸還無誤,
功能正常,可退回保證金。如有損壞,使用者須賠償維修。